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充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旅游合同》达成如下补充协议,以资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1、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不影响旅游团队中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甲方同意在旅游行程中安排乙方进入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购物点进行购物活动,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购物点如下:
涉及行程 购物店名称 产品特色 停留时间
丽江段行程 螺旋藻配送中心 螺旋藻保健品 60分钟
大理段行程 寸家大院 银饰制品 60分钟
昆明段行程 云南地矿福昆珠宝 翡翠珠宝 90分钟
昆明段行程 龙玉珠宝及云普天下 茶叶 60分钟
2、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不影响旅游团队中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甲方同意在旅游行程中安排乙方游览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如下:
楚雄段行程 楚雄彝人古镇长街宴 品尝特色民族餐,观看一组歌舞表演 160/人
3、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方盖章及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或手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