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客人):
乙方(旅行社):
为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甲方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旅游合同》达成如下补充协议(合同编号: ),以资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签署本协议是本着旅行社和旅游者双方平等、自愿为原则的前提下,旅行社和旅游者同意不影响正常行程,自由活动期间为丰富旅游行程选择的个性化服务安排。
行程中所含购物场项目如下:
购物店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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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店主要销售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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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留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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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扣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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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宝、首饰玉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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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览时间不低于4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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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德水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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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晶产品、首饰、眼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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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览时间不低于4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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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德珍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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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珠首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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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览时间不低于4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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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翔泰和玉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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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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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览时间不低于4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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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行程规定的景点、餐厅、酒店、长途中途休息站等这类购物店不属于旅游定点商店,若您所购买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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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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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项目内容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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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自费价格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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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保育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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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红色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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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198元/人
时间: 1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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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自费项目价格已包含门票+车费+导游服务费用;2、自费项目如因行程安排、天气、景区临时关闭等原因无法安排,请您理解。另不参加的客人需在景区门口自由活动,并请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3、自费项目的报价为整团优惠团队价格,如因人数、交通或不履成本等原因导致难以成行,导游有权利取消,请贵宾们谅解。4、自费项目为统一标价,简要内容参见本补充协议自费项目介绍,如您同意参加,需书面签字确认。如发生纠纷,我社将把您签字确认的文件作为处理依据,以保证您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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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补充协议的签订及履行必须是在基于应旅游者要求且双方协商一致并确认的前提下进行的,通过以上内容的阅读,我本人充分理解以上所有内容,旅行社和旅游者经过协商达成一致后自愿签署此协商条款同意以上所有安排,并承诺不因此投诉和诉讼。此协议一经签订与合同具有等同的法律效力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