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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通说明 ①航班说明 游客一旦签订合同并交完团款,旅行社将为游客购买航班,购买了的航班为经济舱折扣票,不能签改或退票,不能转让与第三方。如果游客要退票,此退票依据各个航空公司的退票程序和标准。如因游客自己原因(如:游客临时提供的名单与身份证有误等)造成不能正常登机或误机,或游客单方解除合同的,根据新《旅游法》第65条,我们旅行社将扣除必要的费用,如:航班费、房费、车费、操作服务费等损失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此包价已含往返航班,航班准确时间以当天所用的时间为准; ②区间交通说明 行程中厦门至武夷山、武夷山至厦门的交通为火车硬卧,此包价已含火车硬卧票 ③不可抗力返程交通说明 如遇天气的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游客滞留,根据《旅游法》第67条第四项,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旅行社承担5%,游客承担95%。 ④旅游用车说明 根据实际人数全程用9—55座的当地正规空调旅游车,保证一人一座;当地11——24座(含)的旅游车无行李箱,33座(含)以上才有行李箱,此包价已含车费。 2、 餐食说明 选用证照齐备、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餐厅,全程共5早6正,正餐/16元/人,早餐/6元/人,此包价已含餐费。10成人(含小孩不超过12人)一桌,八菜一汤,如成人人数不够10人或正餐未食用,可按照原价退还(早餐除外)。 3、住宿说明 当地空调双人间、热水、独立卫生间(若出现单男或单女,客人自补房差),此包价已含房费。 4、景点门票说明 行程所列景点的首道门票,以下门票价格均为旅行社协议价,此包价已含景点首道门票(不含景点第二门票及其它消费)。部分景点常年受天气等影响较大,若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造成不能正常游览或因客人自身原因不参与而游客已提前至少一日提出,则按照旅行社打包套票协议价格现退于游客,敬请游客谅解! 目的地 景点名称 厦门 南普陀寺 虎溪岩、白鹿洞 胡里山炮台 环岛路黄金海岸 集美学村龙舟池 归来堂和铜像广场 鼓浪屿 钢琴码头轮渡 毓园 菽庄花园 武夷山 武夷山门票,观光车 5、导游服务说明 ①行程过程中安排一名当地持证导游,如遇景点内有专门专业的讲解员,导游可以不讲解,陪同游客一同参观; ②由于导游的工作强度比较大,导游的服务时间可以按照从早上接见游客开始至晚上送客人回酒店结束,区间如导游要去景点买门票、安排下一步的工作,订餐等等处理一些相关事宜,会暂时的要求离开团队,会向团队进行告知,尽请游客谅解; ③火车上无导游陪同,请游客务必注意安全,不要随便跟陌生人说话; ④根据新《旅游法》第60条要求,载明导游的服务费用为600元/天/导,此包价已含导游服务费,如游客退团,服务费用不退。 ⑤根据新《旅游法》第41条要求导游从事业务活动行为,特别是导游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费。 6、老年人及未成年人说明 ①由于此行程属长途旅游线路,旅行社不接受80周岁以上的旅游者出游报名,常规旅游行程我社不接受未成年人单独报名(夏令营行程除外),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及70周岁以上老年人需由家人陪同或报名参团必须有监护人签字的委托书,70周岁以上老年人须出具健康证明。 ②证件优惠说明: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如果景区等履行辅助人有门票减免等便利和优惠政策的,游客报名前必须向旅行社告知,旅行社会提前在报名时在价格上把游客享受的便利和优惠进行减免。 ③此行程对2周岁以上至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包价费用只含往返航班、当地旅游车位费、半价餐费,全程不包含门票、不含床位费、不含船票,如果出团前有特殊要求,费用另计。 7、不可抗力说明 根据新《旅游法》第67条的规定,现做如下说明: ①根据第67条第一、第二、第四项规定,如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避免的影响了旅游行程的,如:在旅游过程中,如遇恶劣天气影响飞机正常起飞、因台风船只无法航行、天灾(如台风、泥石流等等)、战争、罢工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到正常的行程游览或目的地到达,滞留机场或某地,游客同意的情况下,旅行社可以合理的变更行程安排和调整,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游客承担。 ②根据第67条第一、第二、第四项规定,如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避免的影响了旅游行程的,游客不同意变更行程安排的,双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游客必须支付旅行社相关的航班、房费、车费、导游服务费、操作服务费用等的损失后,将余额退还旅游者。 ③根据第67条第三项规定,因不可抗力因素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将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承担5%,旅游者承担95%。 ④根据第67条第四项规定,如遇台风,暴风雨等天气的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游客滞留,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旅行社承担5%,游客承担95%. 8、参团最低人数说明 此行程参团最低人数为5人(含),根据新《旅游法》第63条规定,未达到约定人数解除合同,组团社须征得旅游者的书名同意,旅行社退还收取的所有费用;组团社须征得旅游者的书名同意,可以委托转让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 9、转让说明 根据新《旅游法》第64条规定,包价旅游中旅游者自身的权利义务可以转让给第三人,旅行社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如:旅游者的出行航班已经购买好,由于自身原因不能前往,这时可以转让第三人,但是增加的航班退改费用将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 10、退团说明 ①由于旅行社责任造成退团的、旅游者私自退团的,不可抗力双方同意退团的等情况,所有的款项规定都有约定,但绝不包含行程内旅行社所赠送的旅游景点和项目安排的金额。 ②根据新《旅游法》第63条规定,旅游者(包括旅游团队)与旅行社双方签订合同后,或双方书面同意的,旅行社将视为可以向航空公司购买航班等大交通,旅游者单方违约的,将适用《旅游法》第63条规定。 ③行程中发生的纠纷,旅游者不得以拒绝登(下)机(车、船)、入住酒店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不得以拉结其他旅游者阻止旅游行程的正常运行,否则,除承担给组团旅行社造成的实际损失外,还要承担旅游费用20-30%的违约金。 11、行程变更说明 ①当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需要变更行程的,旅行社须要求全团客人签字认可方执行。 ②当团队运行过程中,旅游者自愿提出变更行程,如:变换景点等,旅行社须要求全团客人签字认可方执行。 ③在行程过程中合理的、恰当的、善意的景点及路线的先后顺序的调整是有必要的,可行的,旅行社须取得全团客人签字认可方执行。 12、自由活动说明 ①旅游法70条规定自由活动中旅行社负有安全提示义务和救助义务。由于厦门属海滨城市,此行程旅行社不建议游客下海游泳,以免遇到危险。 ②旅游者夜晚出行须结伴,出入当地酒吧、KTV等场所必须尊重礼节,切勿引起冲突;私自会餐者一定要选择卫生安全的餐馆场所,特别是烧烤等街边小吃,以免引起肠胃不适;私自购买物品者,一定要向其索取并保管好发票和原包装,文明出行,如无意购买请不要与小商小贩讲价还价,一旦讲好价格而不购买的话容易产生矛盾。 13、旅游保险说明 ①旅行社责任险是旅行社投保,投保人及受益人均为旅行社,保险公司承保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过程中因疏忽、过失造成事故所应承担的法律赔偿责任的险种。 ②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请关注各保险公司对于投保游客年龄的限制,对于70岁以上游客,保险公司一般是不接受投保),游客自行缴费即为该保险的投保人和受益人(受益人为保单所载明的被保险人,如被保险人姓名、有效证件、生日有误,将无法获得理赔),由保险公司对游客受到的意外伤害进行承保,意外伤害的定义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游客认真阅读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的具体条款并无异议后,自己在保险公司购买或委托旅行社代为购买。 14、旅游者健康状况说明 本次长途旅行,时间长、温差大,报名前请仔细阅读相关注意事项。游客在充分了解旅途的辛苦和行程中医疗条件有限的前提下,确定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适合参加本次旅游活动后方可报名参团。因个人既有病史和身体残障在旅游行程中引起的疾病进一步发作和伤亡,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存下列情况,请勿报名:传染性疾病患者、心血管疾病患者、脑血管疾病患者、精神病患者。 15、解决纠纷的方式 ①根据《旅游法》第92条的规定,一旦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双方都本着协商的态度进行解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②在旅游过程中,如果您对我们的安排有意见,请及时告知导游,我们会及时为你做出相应的调整;请您在离开游览地之前配合导游如实填写当地的意见单,我们将以此作为处理投诉依据,不填或虚填者归来后产生的后续争议我们将无法受理,敬请谅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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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安全防范及参团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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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温馨告知: 旅游者姓名:(签字) 旅游者身份证号码: 旅游者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本签字一式两份,旅游者一份,旅游经营者一份。
注:未能自行签订此合同旅游者,委托人须详细填写后附签约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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