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资料:
1. 中文个人信息资料表——字迹清晰、内容真实无误、填写完整的个人资料表
2. 护照及老护照原件
3. 2张2寸白底彩照(3.5*4.5厘米)
4. 全家户口簿原件
5.若申请人有旧护照,则必须提供原件。
6.身份证—— 2份 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新版身份证必须正反两面复印
7.名片 1张 —— 申请人本人的名片,内容真实无误
8.在职证明 4份 ——申请人所在公司的正式公函原件(要有供领馆查询的单位地址、单位电话)并用英文打印,手写无效,内容包括:申请人在公司的职务、月收入薪资,在现在工作单位工作时间、此行目的、行程日期、准假天数、说明谁承担费用并保证其遵守当地法律以及按时返回中国,公司保证在申请人回国后保留其职务,必须有单位名称抬头、公章、负责人签名。
9.资产证明 1份 ——存款证明:由银行出具的本人存款证明原件,且需要冻结三个月(至少冻结至旅途结束日期后一周),金额必须在五万人民币以上
若申请人夫妻一方出行的,提供的材料为其配偶所有的,需要出具结婚证复印件
10 结婚证 —— 1份1. 申请人为已婚身份,请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2.若提供的房产等证明为配偶名下的,请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3.退休 退休证 —— 1份 退休人员需要提供退休证复印件(上述的第8项不需提供)
11 资产补充材料——银行存折、房产证、车产证、股权证、国库券等一切可以证明申请人经济情况的材料、文件的复印件非常重要,(如果有的话,请尽可能多的提供这方面材料)
若申请人夫妻一方出行的,提供的材料为其配偶所有的,需要出具结婚证复印件
未成年人提供:
1. 亲属关系公证书,由外交部/外办认证。
2. 对于单独旅行的未成年申请人,须提交其父母同意单独旅行的声明,父母必须亲自到大使馆/领事馆签署该申明。
3. 如果因为特殊情况不能前来大使馆/领事馆签署,可提交该声明的公证书,由外交部/外办认证。
4. 对于父母离异的情况,可能将被要求提供额外材料。
领馆保留追加补充材料的权利:
1. 无犯罪记录公证书,最近3个月内出具,外交部/外办认证。
2. 结婚公证书,由外交部/外办认证
特别提示:
1. 申请人须本人,至少距出发日期提前15个工作日递交签证申请(最多可提前3个月递交申请)。
2. 一旦获得签证同意,(大使馆/领事馆)要求出示中卢往返机票复印件,请在机票上注明:不许转让、不许更改行程、不许补偿, 即英文的:Non-END, Non-RER, Non-REFUND。如果机票不符合要求,大使馆/领事馆有权不给与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