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针对行业从业人员中青年人多的特点,在全市旅游行业中深入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以创建为平台,大力激发广大青年在建设文化旅游强市的进程中建功立业。
一是规范操作,明确基本要求。为使创建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规范有效,从规范文明服务入手,通过印制评定标准、创建措施,向社会公示创建内容等形式,让青年团员了解创建“青年文明号”的宗旨、意义和基本内容,加大社会对旅游企业“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的监督力度。近年来,共创建省级“青年文明号”3家、市级“青年文明号”12家。
二是搭建辐射平台,实现创建工作日常化。深入开展旅游行业“青年文明号”诚信文明示范活动、优质服务活动、节约增效活动,广泛团结和吸引团员青年参与,在积极营造创建氛围的同时,进一步扩大“青年文明号”的辐射功能,建成一批“青年文明号”旅行社、“青年文明号”星级饭店、“青年文明号”旅游景区(点)、“青年文明号”旅游线路。
三是强化目标,构筑责任共同体。将“青年文明号”创建纳入旅游企业领导工作责任制,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使创建工作与其他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一同落实;纳入年度经费预算,保证创建工作软硬件建设适应创建需要,通过这些长效工作机制的建立,确保创建活动不流于形式。
四是引入激励机制,实行动态管理。积极发挥各基层团组织在争创活动中的主力军作用,积极为团组织开展争创工作提供最大的支持和帮助。创建单位验收通过后,团市委、市旅游局联合命名,授予符合条件的单位“荆州市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并由其企业一次性发给参与创建的个人每人10天的工资作为奖励,同时享受市级荣誉同等的福利、工资、职称、晋升等待遇。这一机制确保了创建集体既有荣誉感、自豪感,又有责任感、危机感,从而极大地调动了参创单位和人员的积极性与主动性。